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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为何打不过"储蓄罐"? |
| www.cnfol.com 2005年12月06日 08:35 安徽在线 石敬涛 |
一项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人现在担心养老问题,人们对仅靠养老金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普遍缺乏信心,57%的人觉得养老还得“靠自己另外攒钱“。(《中国青年报》12月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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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就是公民与政府的一个社会契约。“宁愿每月自己在储蓄罐里放上50元,也不愿意交养老保险”,说明人们对这一社会契约存在某种担心和不信任。这种心理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已经不再是新鲜事,如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广州8亿社保基金被挪用事件。再就是资金缺口问题。据统计,我国养老金统筹基金年均缺口717亿元,总缺口达2.5万亿,这很容易让人们对政府的“兑现”能力产生怀疑。这种情况下,“保守”和“现实”的老百姓很容易就会产生宁可相信储蓄罐也不信任政府的想法。
公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不信任,可能影响到公众对缴纳养老金的积极性,甚至产生拒缴危机,比如一些地方发生的农民工退保起风潮。更重要的是,国家对于社会成员作出的提供社会保障的承诺,一旦不能落实,将伤害公众的情感,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指数。
如何让底层民众对未来充满希望,如何让养老保险取信于民,可以说是对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诚意的考验。笔者认为,想让养老保险打得过储蓄罐有两方面工作要做。一是政府应该果断地承担起偿还历史债务的责任,尽早弥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巨大缺口,解除公众对养老保险的后顾之忧;其次,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刚性的法律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比如《美国联邦刑法典》中规定了“侵占养老金与福利基金罪”,新加坡在《中央公积金法》中更是设专章规定了针对养老保险各类犯罪行为,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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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除了国外典型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模式以外,浙江大学柴效武教授提出了“售房养老模式”,即老人把住房出售给特定机构,使用权继续保留到死亡为止,房款作为养老年金由特定机构在老年人生前分期支付。(《第一财经日报》12月5日B5版)
在我看来,无论选择何种模式,“以房养老”好处有三:首先是房尽其用,是个人理财规划的一大创新。把住房也作为一种养老资源,既强固了养老的物质保障,也让家庭最大一笔财富的价值流动起来。其次是可使两代人的代际关系从“过度依赖”向各自独立趋进。其三,有助于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即使是手中薄有家财,不敢消费的老年人也可放心大胆地购买住房,再用住房来养老,做到居住、养老两不误。由之促进房地产交易。目前唯一期待的是金融机构的大胆探索和创新,在“以房养老”业务上迈出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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