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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保资金被骗折射监管缺陷 |
| www.cnfol.com 2006年04月19日 08:30 光明观察 胡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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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两大新闻栏目最近几天关注了同样一个问题:医保。《新闻调查》调查了位于咸阳的陕西省核工业215医院,虚开多报,以返还患者现金的方式,骗取医保金的问题(4月12日央视国际)。《焦点访谈》则揭露了安徽蚌埠市传染病医院以“挂床”(编造病历假)住院的方式,再返还参保人钱,骗取医保金。近日,记者在随后的追踪采访中了解到,参与骗保的也绝不仅仅是一两家医院。(4月18日《中国青年报》)
的确,“医院骗保”,已悄然呈现“暗流汹涌”之势。像今年第一季度,合肥市62家定点医院共套取该市医疗保险基金177.7万元(4月18日《中国青年报》)。而在南京、无锡、广州、青岛等地,也都发生过医院“骗保”事件。个别医院的“骗保”伎俩,甚至发展到“男患者做子宫切除手术”的地步。
医保政策的核心,简而言之就是“一人生病,众人出钱”。单位和个人平时每月向医保缴纳的费用,其实是为所有真正有需要用钱的患者建立基金,提供帮助,也为预防自己患病筹不到足够的费用。换句话说,医保的钱是所有民众存在一个账户里的“救命钱”。可现在呢,这笔钱却成了一些医院眼里的“唐僧肉”。而医保基金被骗,反映出的是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为“钻空子”者提供了生存空间,而监管执行的不力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骗保”的蔓延。
我们知道,国务院公布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到现在仅仅7年时间,医保框架还在不断变化,没有成熟到立法阶段,所以没有明确的法律处罚依据。因此我国现行医保制度法律效力层次低,对公众、医院约束力差,违规医院、患者很难受到应有惩处。就像骗取医保基金20万的首钢矿山医院仅仅受到其黄牌警示和2万元的处罚,显然违法成本太低了!违法成本低就会助长投机行为。
“骗保”现象,无疑让医院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但从暴露的种种问题看,现有的监管方式很值得担忧。按照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经验,主要是设立三种外部监督制度,即劳动和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由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监督机构。这样的监督形式,有赖于经办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而在医保制度的设计中,医患双方之外还有医保部门,看起来很像“裁判员”。然而,医院是卫生部门的“孩子”,而医保部门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面的二级行政机构;这种跨部门的管理,在现行官场“潜规则”之下,常常只能是“隔靴搔痒”。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医保良性发展的基础,构建这一秩序,需要强力监管。在国外,凡是实行医保的国家,都有对医院医生的严格监督体系。因此,在这方面要加强立法立规,严防医院医生“骗保”,堵塞医保黑洞。解决医保骗保问题,如若不能从这一根本去努力,只能是隔岸观火,顶多也是治标不治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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