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跑长途的司机都知道:一般开一趟长途车,需要两个司机轮流驾驶,以保证行驶安全。那么,在驾驶途中,没有掌握方向盘的那个司机可否视作“第三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开车的这位司机如若受伤,
保险公司是否应为其“第三者责任险”买单?
以下所述的案例,就是一起因长途车运输事故引发的保险纠纷。
司机下车维修被压伤
2005年6月16日晚上,小柳和同伴小李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沿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方向行驶。从始发地黑龙江省绥化市一路开车至湖北,小柳和小李已显疲态。
小柳是一个替人打工的个体司机,因为这趟是长途,因此,便找来朋友小李一同前往。两人商量后决定轮流开车,每过几个小时便换着开。
当天23∶30左右,他俩发现车出现了故障,便将车停靠在加速车道内检查车辆。随后,小李下车检查车辆,以保证安全达到目的地。“当时,我正在车下修车,看到后面有一辆大卡车过来,便赶紧一边收拾修车工具,一边示意在车上休息的小柳将车开到旁边去。”小李回忆道。
谁知道,当时睡眼惺忪的小柳只听到小李叫他开车,并没有注意到车下的小李还没有收拾好工具。“我当时一听到小李叫我开车,就猛然坐到了驾驶员的位子上,发动了车子,没想到压伤了还在车下收拾工具、尚未反应过来的小李。”小柳启动车辆后,右侧驱动轮将小李右足压伤,导致小李截肢的严重后果,该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五级。
湖北省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勘查认定,小柳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22条第1款的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小李在车辆行驶时修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63条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人保财险大庆市龙凤区支公司及时进行了勘查。3个月后,人保财险作出理赔决定:此次事故为外地代勘,不属于保险责任,故只赔付代勘费500元,其他费用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