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存入工资户 单位的做法合理吗
问:外地人在北京有固定工作,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
保险,而是把社会保险费打到了工资里。这种情况我自己能上保险吗?
答:依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因此,您的社会保险费是应该通过用人单位来办理的,而单位把社会保险费打入职工本人工资的做法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而且根据本市的规定,外地户口人员在北京是无法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