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 >> 保险动态 >> 正文
央行握手美国存款保险公司
www.cnfol.com 2007年08月03日 09:26 北京晨报 李若愚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借鉴美国模式

  晨报讯 热议多年的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有了新的进展。昨天,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希拉·拜尔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美双方将就存款保险、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人员培训和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交流。

  目前,由央行和银监会牵头、相关部委参加的存款保险制度工作小组已经组建,该小组正在进行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设计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还在推进《存款保险条例》的立法工作。今年6月底,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7)》曾总结称,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工作已全面启动。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建立于1933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其目的是维护公众信心和金融系统的稳定,为银行储户提供存款保险机制,目前美国大多数银行是该公司的会员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向会员银行收取保费,当会员银行发生破产或无法偿还债务的危机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将为其储户提供一定限额内的赔付。

  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事实上拥有国家信用的担保。如果金融机构发生破产或债务危机,将由央行及相关政府机构承担金融机构的债务清偿,对个人储蓄存款等实行全额赔付,其实质是由国家全部承担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央行此前曾公开表示,中国未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时,倾向于对个人存款实行限额赔付。同时,央行也有意建立一家类似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机构。

  希拉·拜尔乐观地表示,美国的存款保险模式很可能是中国的选择之一。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