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分户改造 要收养老保险费
居民:无法理解 管线所:收费项目依规制定
赣州市谢女士来电:我是赣州市北京路10号2栋2单元的住户,住户进行自来水分户的改造工程预算总价为1万多元,部分居民认为该预算中有些项目的收费不合理。
近日,谢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居住的居民楼是1997年建成的,该单元住有14户居民。这几个月来,因该单元自来水总表的用水量猛增,居民怀疑是埋在地下近10年的自来水管漏水所致。因总表的用水量大于各居民家用的总量,居民们为此要分摊较高的水费。居民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希望该公司在该单元楼的水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同时更换生锈漏水的水管。
10月10日,市自来水公司的人员出具了一份《工程预算书》。根据预算,整个工程所需的费用为10438.21元。居民认为这个预算有不合理的地方。谢女士告诉记者,在预算书里像“组织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养老保险”等费用,居民也要承担,让居民感到无法理解。
10月25日,记者带着居民的疑问走访了市自来水公司管线所的有关人员,据介绍,该《工程预算书》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制定的。居民如对预算中的收费项目有疑问,可到市管线所咨询。(记者王长颉 曾祥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