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事故直接财产损失5000元以下,人员受伤轻微
南海网10月29日消息:由小事故引发的交通阻塞已成为影响海口交通秩序的主要问题。今天,海口交巡警再次重申,对于22种小事故鼓励"私了"。
据海口交巡警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2种"小"事故是指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的直接财产损失5000元(含)以下的单纯财产损失事故,或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且有人员受伤,但受伤人员自认为伤情轻微的。
据了解,从2006年12月1日起,海口交巡警已要求22种"小"事故要"私了",但由于种种原因,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如今,海口城区多条道路同时施工,道路交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一出事故,多半会引发交通堵塞。
为快速处置这22种小事故,海口交巡警采取了5项措施,分别为: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画下轮胎位置后必须在3分钟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当事人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自身责任,通知
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损害赔偿,协商不成的,应当立即报警,由事故处理民警进行处理;交巡警对当事人3分钟内不撤离现场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按一般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导致交通堵塞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凡按一般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负有交通事故次要以上(含)责任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到事故处理大队办班学习;凡按一般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将事故车辆抄告海口所有保险公司,要求在该车的下年度投保交强险时上调保费。
22种小事故
●追撞前车尾部的;
●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不按规定倒车的;
●不按规定掉头的;
●违反规定掉头的;
●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车辆单方发生事故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进入环形路口未让行的;
●不按规定装载的;
●违反导向指示标志、标线的;
●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行驶的;
●溜车的。
为了城市道路通畅,警方鼓励22种交通事故"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