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3市试点近百万群众受益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宁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银川、石嘴山、中卫3个试点城市已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参保就医工作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将有95万群众从中受益。
据介绍,宁夏本次医保的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非从业城镇居民;女50岁以上、男60岁以上的过去无稳定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出生40天以后的婴幼儿、少年儿童、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城镇其他未成年人等。
筹资水平由各试点城市按照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当地城镇居民医疗消费水平及家庭和政府承受能力确定,原则上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平均达到50%以上。医保基金将重点用于城镇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四川:3年实现城镇居民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高柱)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成都、攀枝花、广元3个城市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明年,四川试点城市将扩大到8~9个,2010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届时,四川全省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将实现医保的全覆盖,1300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未就业残疾人及低保人员等城镇非从业人员,将在未来3年全部被纳入医保。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成年人筹资水平每人每年应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应不低于50元。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除了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40元的补助,还将在此基础上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居民进行更多补助。
为更好地惠民、便民,四川还提出,将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让广大居民不出社区也能参保就医和及时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