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新规下放航空意外
保险开发权及定价权
市民乘机有望买到廉价航意险
经常出行的消费者将成为受惠者,可享受到更多交通保障
今年内,航意险将告别投保20元获40万元保障的“大一统”时代,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2003年初开始实行的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被废除,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还给保险公司,这意味着航意险现有的“共保”模式将退出市场,而被更多适应出行者需求的保险服务取而代之。
航意险酝酿“变脸”
“航意险”全称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旅客在搭乘航班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目前,航空意外保险每份20元,最高赔付40万元。
据了解,自1997年以来,航意险在国内大部分城市实行多家保险公司“共保”,即按照相应市场份额划定比例,保费收入按比例由“共保”的保险公司分享;出险后,也由各家公司按相应份额进行赔付。新规废止了航意险行业指导性条款,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以价格同盟为核心的自律机制将退出历史舞台,“共保”体系也将被打破。
市场人士表示,航意险新规实行后,各家保险公司将摆脱行业统一定价的束缚,掌握航意险产品的开发权和定价权,将会陆续推出自主定价的航意险新品。届时,市场上将会出现多种保费便宜,保额较高,保险范围全面的航空人身意外伤害类的新保险,而受惠者无疑就是经常出行的市民们,也就是说,今后消费者可以买到价格更合理、保障更高、更全面的保险。
替代产品早已出现
“每次坐飞机都犹豫要不要买航意险,20元的保险只保几个小时,要自掏腰包去买总有点心疼,所以买的次数很少。”一位经常出外旅游的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张先生这样的市民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相对于单一功能的航意险,越来越多的市民更愿意选择具有覆盖全部交通工具的短期交通意外险,因为无论是坐飞机还是
汽车、火车或者轮船,一份意外险就都能获得保障了,而且价格比航意险更划算,保障范围也更广。
据悉,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在不断积极开发保障更全的航意险替代产品,如人保财险、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都有一张保单就能保障各种交通工具安全的险种,市民仅需花几十元钱或上百元,就可以把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火车等可能出现的意外都包括了。
保险公司人士也指出,新航意险产品在开发上,将不仅注重对意外伤害的保障,还将会兼顾考虑投保人的医疗保障,以满足消费者的多重保障需求。同时,在销售渠道上,保险公司不再只依赖于传统的中介代理,还会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新型营销手段,既减少销售中间环节,降低产品成本,也有助于航意险产品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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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意险的保费变化
1989年,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坏赔偿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航意险开办。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一起研究制定了最早的航意险产品,分五种费率,即3元、5元、7元、9元、11元,分别保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1993年,调整为5元、10元,分别保3万元、6万元;1996年,调整为10元、20元,分别保10万元、20万元。
1998年,央行颁发了“保额20万元、保费20元”的统颁条款,同时废止各保险公司原有航意险条款。
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保险法》规定,保险监管机构不再制定保险条款,统颁条款失去法律依据。2003年初,保监会废止统颁条款,公布了行业指导性条款——“每份保费20元,保额40万元”。
此后,行业指导性条款成为主流产品,替代产品也逐步发展起来。2007年12月1日起,保监会将废止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空意外保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