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江苏省常州市日前正式出台农保基金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属各市(区)按照本地区当年保费实际发生额的5%-10%比例,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基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减少农业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
常州市要求将农业大灾风险基金视同农业
保险基金管理,做到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还要求所属各市(区)建立大灾风险分担和补偿制度,发生农业大灾超赔后,农保基金和农业大灾风险基金不足时将由市、区财政调剂补助。
对于农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地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常州市将扣回相应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资格,取消该地区的农业保险市级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