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1月7日消息(记者田天):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会
保险,是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强制性要求,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职工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面对企业不给缴纳社会保险,往往只能私下里抱怨,却不敢向企业提出要求。
2006年9月,王洁通过应聘进入新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当了一名收银员。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她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务合同,但是在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王洁却发现企业并没有给她缴纳社会保险,随后她找到公司领导询问原因,得到的答复是干满一年后企业才给缴纳社会保险。
2007年9月,王洁眼看着自己进入新特药公司已经一年了,于是再次找到领导希望单位给她缴纳社会保险。得到答复确是再等等。2007年12月,新特药公司准备给部分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可是等名单公布后,王洁却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当时给我说的是满一年就可以解决,现在就说是干满一年半以上,象我们这样刚满一年过一点的都没有批下来。"
记者随后找到新特药民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毛炯。他矢口否认了王洁的说法:"从我翻那些档案资料来看,没有发现你说的那种情况,我们公司都在交纳,连锁药店他们都在交纳。"
但是记者在王洁工资条上却清楚地看到,王洁的养老金、失业金、医保金、大病医、房积金等项目下全部都是零,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交纳。这时,毛炯的说法又变了:"因为连锁前几年你也知道,零时佣工啊什么的,很可能,我也说不上来什么原因,毕竟他们跟我们不是一个机构,他们是分支机构是独立的一个,所以这种情况我也得去了解,完了以后跟他们的领导进行沟通这些事情。"
随后记者将王洁的投诉反馈给了相关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最终处理结果我们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