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在对商业银行投资现有
保险公司股权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的股权投资有望得以成行,其综合化经营战略或许将在今年得以大展拳脚。《第一财经日报》获悉,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在对商业银行投资现有保险公司股权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下半年财政部、央行、保监会以及银监会分别对“商业银行投资现有保险公司股权的通知”出具了本部门的意见,均表示在综合经营的趋势下对商业银行涉足保险业务的支持。“一开始的设想是想让商业银行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但是各方有不同意见,现在讨论的对现有保险公司股权的投资是为商业银行进入保险领域开了一个口子。”他同时表示,对于具体的参股比例还没有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位商业银行高管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化经营有助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通过介入证券、基金、保险等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可以降低信贷业务比重,“在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可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一旦商业银行开始涉足保险领域,银保合作的程度将逐步深入。2006年9月21日,保监会就已经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此后,保险机构在对银行的投资上,一直动作频繁。
“混业经营是一个趋势。现在商业银行的确有开展保险业务的想法,很多保险公司也有资本金的问题。”中信证券银行和金融服务行业分析师杨青丽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开始试点,大的国有银行可能成为最先吃螃蟹的先行者,因为“他们最有财力来对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