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 >> 保险动态 >> 正文
绿色保险制度出台今年试点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19日 10:22 东方早报 肖莉 陈玺撼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在交强险之后,又延续到环保领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将与保监会联合推动绿色保险制度,今年将首批对一些容易发生污染等影响环境的工业、化工企业进行试点,随后还将推动“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并至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绿色保险制度。

  重污染企业先试点

   潘岳昨天称,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确立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根据《意见》,今年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试点工作。

   这是继“绿色信贷”后推出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险将先考虑“立法”,确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潘岳称,将在环保法律法规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条件成熟的时候还将出台“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

   在制度试行中,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三方各司其职。环保部门提出企业投保目录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保险监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进行市场监管。

  2015年全国推广

   尽管有了“保险”,但这并不意味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污染。潘岳介绍,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与交通强制保险一样,绿色保险制度实行先试点、再全国推广的模式。到2015年,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