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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8个月修不好倒车镜
www.cnfol.com 2008年03月18日 07:40 华商报 陈思存 苏秀芳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当初业务经理只是建议而非指定

  西安市民束先生没想到,因倒后镜的一道划痕,爱车被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指定的修理厂转包给了另一家修理厂,风吹雨淋8个月至今没有修好。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当初业务经理只是“建议”,而非指定。

  修车8个月 轿车“失踪”

  2007年7月初,束先生一辆“波罗”轿车停靠时,左侧倒车镜被自行车碰坏,车身漆有明显划痕。

  事发后,束先生及时向汽车所投商业保险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都邦保险公司”)报案,被该公司业务经理刘某指定到西安市新裕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新裕丰”)维修。

  在“新裕丰”维修时,工作人员检查出束先生的轿车发动机一个缸工作不正常。在工作人员建议下,束先生同意自掏3000元修理发动机。他预交了2000元,余款1000元交车时一并支付,并与修理厂约定一个星期后取修理好的轿车。

  束先生如约提车时,却被告知车未修好。他发现车上的倒车镜没有维修,之后多次催促未果。后来“新裕丰”因为拆迁不见踪影,负责处理此事的都邦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刘某称,此事她管不了了。束先生到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却让他去找刘某解决。

  束先生说:“要不是刘某指定修理厂,我的汽车不至于找不见踪影!”

  今年3月初,都邦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告诉他,汽车在西安北郊东张村的一家修理厂。

  待修车转包另一修理厂

  昨日上午11时,在东张村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修理厂内,束先生见到自己“躺”在修理厂内的汽车。汽车停放在院内露天场地,汽车喷油嘴、蓄电池都不见了,钢线全部拔出,整个缸体已被拆卸过,倒车镜依然坏着,车身漆已炸裂。

  该厂一工作人员介绍说,束先生的轿车是2007年7月由“新裕丰”开过来的。他们检查后发现,2号缸体与活塞间隙太大,需要更换相应配件,但对方以报价太高为由,将车开到其他地方维修,去年八九月时,车又被“新裕丰”用拖车拖回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通知此辆车修还是不修。

  束先生讲,2007年12月20日,他与“新裕丰”法人代表曹某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因车辆故障未能及时修复,曹某承诺为束先生重新更换该车发动机总承,交车时间为2008年1月20日,并承诺逾期交车从2007年7月20日起每日赔偿束先生200元经济损失,直至交车之日。协议签订后,“新裕丰”再次违约,束先生和“都邦保险公司”多次催促、交涉未果。

  保险公司:跟我们没关系

  昨日上午,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业务三部荆经理表示,他的事情还需要找刘某去解决。

  荆经理表示,业务人员无权指定修理厂的,出现这种现象,只是业务经理向其“建议”,而非指定。所以这件事情跟他们没有关系,说到底是车主与修理厂之间的纠纷。

  昨日下午,刘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当初她只是好意给束先生“建议”了一家修理厂,谁知惹来这么多的麻烦。束先生应该清楚自己有权选择修理厂,不能因为“新裕丰”的转让而赖上保险公司。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新裕丰”法人代表曹某求证,但直到晚6时发稿时,曹某的两部电话一部显示空号,一部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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