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以房养老”,是指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
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亡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
在昨日举行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透露,上海对“以房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比较关注,“最近市建委专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相关的课题研究”。
所谓“以房养老”,是指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亡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也称作“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简称“倒按揭”)。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表示,上海对此的研究结果究竟如何,或者将来究竟会制定什么样的政策,目前只能说还处在研究阶段。
另外,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而言,对其进行生活照料的子女是否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此,高菊兰表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人员大部分是“4050”下岗工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当然我们现在也在探索、试行子女对自家的老人进行生活照料的是否可以享受一些补贴。目前市政府正在做一些研究,我只能说个别的区县在做一些试点,希望能够在下一阶段予以突破”。
高菊兰还透露,从2007年的数字统计来看,社会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已经占到了总量的69.9%,也就是说社会办的养老机构每年在递增。
高菊兰介绍说,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每年把新增一万张养老床位列入实事项目,提出了对每家机构的养老床位补贴5000元,区县1:1的配比,这几年每年在增加。目前,上海养老机构有560家,社会办的养老机构达到了260家。
◇发布·养老
上海出台10条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养老服务补贴提至每月300元
早报记者 陈辉楠
上海推出了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扩大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等10条养老服务新政策。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介绍了《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推出了10条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按照上海“十一五”规划要求,至2010年,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人数将占届时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10%以上。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25万人,约占届时本市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7%;机构养老床位发展到10万张,约占届时本市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3%。
第一条,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今年把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在原有人均20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300元/月。
第二条,扩大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今年本市对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户籍城镇老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照料等级分轻度、中度和重度),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第三条,调整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经费渠道。设立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主要是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中需要专门护理,但经济支付困难,经身体状况评估,照料等级达到中度、重度的老人,在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中度、重度分别给予100元/月、200元/月的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
第四条,设立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今年将设立200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重点满足高龄老人中有助餐需求的独居、纯老家庭老年人及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