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不能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就让他身败名裂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4日 09:04
强国论坛 两江的歌
哦,陈良宇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贪官”?
2008年3月25、26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陈良宇所犯受贿罪,主要是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由其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239万元。
从司法机关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来看,陈良宇的贪污受贿金额比之于一些处厅级干部,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为什么这样说呢?有些厅级干部贪污受贿金额少则百万元,高则上千万元的,甚至还有上亿的。如上海电器原董事长王成明共同贪污金额达到3亿元之巨,而陈良宇担任要职长达二十年,历任区委副书记、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政治局委员,涉嫌受贿金额才区区239万元。这样看来,陈良宇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贪官”。
陈良宇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贪官”吗?有些人也许会说,陈良宇比之于成克杰、胡长清之流,至少不是大贪官;特别是有些人听到他在庭审中说了三个“对不起”后,就生出恻隐之心。其实,这种心理是十分有害的。有这种认识的人必须明白,就当官者而言,受贿金额无论是多还是少,都在贪官之列,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且不说陈良宇因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结党营私,道德败坏、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等等,严重败坏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他即使只贪污了一元钱,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他是有着中央政治局委员身份的高级干部。我们绝不能姑息养奸!
陈良宇之有今天,实乃咎由自取。他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当成了太上皇,目空一切,无视党的纪律,放松自律要求,阳奉阴违,两面三刀,上抗中央的方针政策,下贪民众的切身利益,自恃位高权重,中央拿他不能怎么样,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有这样一件事最能说明陈良宇在任时的狂妄心境。他曾经在一次上海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这样说:“只要经济搞上去、成绩摊得出、百姓不闹事,在经济上搞些特殊、在生活小节上出些界,我会保的,上面也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经济是硬档,生活作风是软档。有婚外情、有情妇,在西方是很普遍的”。从他的这番表白中,我们不难看出,陈良宇自恃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就为“在经济上搞些特殊、在生活小节上出些界”发放通行证,纵容腐败,宽容腐败。难怪他自己不仅涉嫌受贿,大搞权色交易,而且还胆敢在大于天的民生问题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象这样的寄生在党的机体上的毒瘤,能不动手术割除之?
胡锦涛同志反复告戒全党,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并多次提出要“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惩处陈良宇,表明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同时也告诉人们,不管他职务多大,地位多高,背景多硬,只要他不干干净净地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只要他在廉洁问题上胆敢以身试法,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陈良宇因为不能干干净净地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自恃位高权重,纵容腐败,宽容腐败,自身腐败,使党的事业蒙受了巨大损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贪官!对于这样一个大贪官,我们就是要让他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思想上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