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保财险晋城市分公司承保的一辆大货车2006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报废、车上3人受伤、三者人员2死4伤、三者工程车严重受损,事故总损失接近100万元。后来,肇事方在案件移交法院后,看到事故损失过大,便一走了之。如今,受害方无法找到肇事方,也得不到相应的赔款。
晋城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室立即向省公司理赔管理部以及分公司总经理室进行了汇报,并与泽州县法院进行了联系,明确表示人保公司可受理此案,尽快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在法院的配合下,理赔中心用3天时间收集齐案件所需所有材料,因找不到被
保险人,便以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代理《索赔申请书》入案,在案件手续齐全、相关单证齐全后,中国人保财险省、市两级公司理赔部门一路绿灯,一周之内便完成了从整理、理算、核赔、上报、审批各项流程,并及时将47万余元赔款转至泽州县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