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钟榕华)
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可找专业调解人,4月25日,厦门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22名来自厦门各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被聘为调解员。
该委员会属于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内设机构,业务上接受厦门保监局指导。据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士介绍,这22名调解员要遵循回避原则,即不能调解自己所在保险公司的纠纷。
此外,调解时限不超过30天,如果被保险人拒绝接受调解,或者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反悔的,被保险人仍然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但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保险公司必须履行承诺,遵照执行;对于已达成调解协议,但不按期履行承诺超过10天的保险公司,将由业务主管机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