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起正式实施。从今天起,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及从事自由职业等非正规形式就业的适龄劳动者必须要先办理就业登记才能参加社保。原来办有就业登记或备案过的,就无须再次办理。
“今后,企业用工必须先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才可参保。”昨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过,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参加“农转居”人员养老
保险、个人办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理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等三种情形可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近200万流动人员要办理备案
《办法》规定,除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以外,本市农村劳动力和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也将纳入失业登记的对象范围,进行失业登记。
劳动保障局表示,“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失业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6个月,或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形式在本市连续就业满6个月,并进行了就业登记的流动人员。据介绍,失业登记是免费登记。
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除去一部分不在劳动年龄段的人员以及一部分在省属企事业外,广州还有近200多万流动人员需要办理劳动备案。“目前真正进行登记备案的只有160万人,近百万没有在劳动部门备案。有的在‘三无企业’,有的是在正规企业,但企业没给其办理;还有一部分集中在餐饮、沐足等服务行业。”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透露,广州每年办理的失业登记人次约23万~25万,但真正处于失业状态的大概6万人。从今日起,广州市还将继续进行办理失业登记,但不再发放《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广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新登记的失业人员将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企业在职人员将在办理有关劳动用工备案时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实现“四证合一”。
今起市、区、街道受理备案登记
记者了解到,《手册》如存折一样,可以在银行的自助终端进行刷卡查询个人相关信息,该手册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免费发放。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旧的失业证在没有换发新《手册》之前,只要还在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下一步《手册》还将向广州市市民卡过渡。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表示,从今日起,企业或个人可就近在所在的市、区级就业中心、以及街道的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办理劳动用工和就业失业登记。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还提醒,在办理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人员,原有的旧手册最好也不要丢弃,方便用于今后对工龄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