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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保险公司四个月定不了损
www.cnfol.com 2008年07月31日 15:44 合肥晚报 窦静
  “本以为车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给车辆定损应该是很快的。谁承想苦等4个多月,定损情况仍然下不来。”前天,一位钟姓女士来到本报群工部反映此事,她气愤地说,“你急他不急,这家保险公司真能拖。”

  据钟女士介绍,她是受一位宝来车车主委托,为其办理车辆保险理赔手续。“今年3月12日因为宝来车在肥东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我们当即向交警大队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安邦保险公司并没有派人来事故现场验车。”钟女士说。3月26日,安邦保险公司到修理厂对宝来车进行拆检,并让修理厂将轿车零部件的价格上报给该公司。一直到6月份,保险公司才对修复后的车辆进行验车。

  “到了6月底,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还是没出来,我们就着急了。为了办好这件事,从3月份到现在,我们来来回回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每次到保险公司问定损情况,定损员和领导总是互相推诿。”钟女士既感到气愤又很无奈,说:“我们真不明白,这家公司办事怎么如此拖沓?害得我们大热天的,还要跑来跑去。”

  已经过去4个多月,为什么车子的定损还没有下来?安邦公司定损员储著名说:“由于事故损失大,办理车辆定损的相关手续耽误了时间。”钟女士当场反驳:“只要是保险公司让我们办理的相关手续,我们早已全部办完了。”储著名又将“球”踢给交警队:“可能是交警队没将事故处理完,导致我们不能定损理赔。”钟女士说交警早就处理完事故了,记者看到钟女士手中握有一份肥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的日期是3月24日。

  钟女士迟迟不能定损,记者为此采访安邦公司杜姓负责人,请他给个说法。杜推测,可能是定损员没把钟女士的情况向总公司汇报。对于具体情况是怎么一回事,杜姓负责人表示他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会就此展开调查,给本报一个回复。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在2006年出台的一份《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50万元以内的保险纠纷,30天内必须解决;超过50万元的纠纷,解决时间不能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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