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的发生是自然界物质运动的结果,我们不可能改变其运动的规律,也就无法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人为的灾害和事故,例如火灾、交通事故等会对社会财富和城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
我们一方面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各种
保险业务,组织积累保险基金,补偿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应该运用保险公司的有利条件进行防灾防损工作。从1986年开始,我们将防灾防损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向全系统进行布署,号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全体职工积极参与这项有意义的工作。
1.保险公司根据其可承保风险的原则,承担各种灾害、事故的保险责任。每天都有新的保险业务承保,每天都有新的理赔案件需要处理,大的如:洪水、地震、飓风、海上和空中的灾难,出现像大兴安岭火灾那样巨额赔偿;小的如:交通事故、
汽车碰撞、家庭财产被盗等。 实际工作中我们掌握了大量灾害、事故的第一手资料,储存了大量的灾害信息,在防灾防损方面,保险公司有很强的发言权。
2.通过开展防灾防损,保护了社会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同时也降低了保险赔付率,对社会和保险企业都有好处。
3.保险公司开展防灾防损工作,实际上是增加了一项对广大被保险人防灾防损的服务,扩大保险公司的影响,密切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整个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
1987年4月,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天津召开了全国道路、内河交通安全现场会议。我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和中国人保总经理的名义出席会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总经理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劲夫、袁宝华主持,公安部、交通部等部的领导讲了话,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当前全国道路、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形势、问题和今后治理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各地代表都发了言,交流了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代表在会上发言,介绍了保险公司防灾防损方面的经验,大家反映很好。纺织工业部季副部长和哈尔滨市负责人在会议上介绍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处理哈尔滨亚麻厂爆炸案的情况,充分肯定了保险公司的作用,引起各地代表对保险的了解和支持。这次会议不但使我公司领导干部了解了全国道路、内河交通安全方面的形势、问题和今后治理的方案;同时进一步密切了我各级公司与当地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的关系,对做好今后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年灾害保险的展业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人们还普遍缺乏保险意识。哈尔滨亚麻厂爆炸案发生后,新华社、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地方报纸和电视台都报导了我公司预付赔款和及时结案的消息,对社会震动很大。对赔案的宣传就是对保险的展业,根据当年的统计,保险业务对中央企业的承保覆盖面只有10%至20%,发展潜力很大。
1988年8月,我率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团访问匈牙利、波兰、德国。代表团成员有:中国人保新疆分公司总经理陈兴提、国务院秘书局处长陈东征、中国人保总公司再保险部副总经理沈喜忠、计划部处长杨家发和我共5人。 在德国我们访问了欧洲最大的保险公司安联保险公司, 参观了该公司一个专门研究防灾防损工作的研究所。 他们介绍的一项关于汽车保险带作用的研究,引起我们极大的兴趣。 这个研究所曾做了两个实验:一是,将一部汽车用假人来驾驶,车上的人都没有系安全带,以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速度发生一起恶性撞车事故。坐在驾驶员旁边的人当即冲出汽车前面的挡风玻璃,坠地死亡。司机受重伤。另一个试验,车上的人都带着安全带,以同样的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速度,发生同样的撞车事故,汽车损坏了,坐在车里的人则安然无恙。
这两个实验的纪录片在德国电视台播放之后,受到德国和整个欧洲观众的重视, 对社会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现在,在欧洲,汽车上路之后,人们都会自觉地系上安全带,避免了许多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这与该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和所提供的宣传教育片是分不开的。
就在我们访问安联保险公司的当天,该研究所安排我们观看了另一个试验。他们买了一辆全新的德国奔驰汽车,使用假人驾驶,以行驶在城市街道上的速度试验。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汽车撞在墙上,然后检查汽车的损坏程度,例如车门有否错缝,机器是否有损坏等。接下来,研究所自己动手将车修好,计算出修车的成本。这是他们接受有关方的委托,检查汽车质量的一种特殊手段。该研究所写出的试验报告在德国有一定的权威性。
在研究所大厅里,展览着一台损坏了的大型发电机。他们介绍说, 这台发电机在高速运转时发生火灾,烧毁了整个机器,保险公司赔付后,把发电机拉到所里进行解剖研究,找出起火燃烧的原因。该研究所有许多化验室,我们参观的时候,许多台机器正在工作。
这次访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方面坚定了我们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我感到,中国是一个灾害事故多发的国家,我公司应当成立一个防灾防损部,专门进行防灾防损工作的研究和组织推动这方面的工作的进行,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