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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赔付不等于实际获赔额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08年11月21日 13:42 中国保险报 
  在许多险种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是多少,即在出险时最多只能赔付的限额。但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还要根据被保险标的的损伤或破坏的程度而定,因此客户实际得到的理赔金额常常小于保险金额。

  例如:吴老先生今年“十一”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游时因突发急病意外死亡。根据出境旅游合同约定,每位游客的旅游安全人身保险金额最高为30万元人民币。于是,其家人手持出境旅游合同,要求相关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的保险金。然而,相关保险公司表示,最多只能给付7万多元的赔偿。

  人都死了,为何仍得不到旅游合同约定的最高赔付金额30万元?

  相关保险公司人士解释说,按照《旅游安全人身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各项保险金额最高赔付比例,吴老先生的家人应获得赔偿的保险金额分为三部分:急性病身故赔偿比例为20%,即6万元;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为5%,医疗费用15%,这两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赔付,但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比例5%和15%,这两项产生的实际费用只有1万多元。因此,保险公司应赔付给吴老先生家人的保险金额仅为7万多元。

  一般来说,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尽管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最高赔付金额可能很高,但保险事故发生后,实际获赔金额往往达不到最高赔付金额。

  专家提醒,在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时,游客还需要注意通常高风险运动是有责任免除的。投保人要事先声明自己将要从事高风险运动。虽然要适当地增加保费,但也好过在不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形下,被保险人出险后得不到保障。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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