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监会对公司(含个人)、代理机构处罚情况
根据上表的统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2013年11月0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在中国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3050/) 公布包括对保险公司、个人以及保险代理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的罚单共计71张,总罚金394.7万元。相对于10月份罚单数量相比10月份的77张,减少了7.8%,总罚金相比10月份的354.05万元,上升了11.5%。其中11月份对保险公司和个人的罚单共59张,处罚罚金361.7万元;对保险代理机构的罚单共12张,处罚罚金33万元。通过总结发现,相较于10月份对保险公司、个人以及机构的罚金所增加。主要的处罚原因是虚列费用、展业违规、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营业场所、虚构中介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虚假宣传等。
从上图可知,11月份,针对保险公司(含个人)的罚单占总罚单的绝大部分,达59.83%。相比10月份的84%,下降了24.17个百分点。经过分析可知下降的原因是保监会加大了对机构的处罚力度,从而导致对保险公司(含个人)处罚的占比下降。公司和个人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有虚列费用、虚挂中介业务、展业违规、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营业场所等。
对比三图可知,11月份保监会对保险代理机构开出12张罚单,占总罚单数的12.17%,而10月份这个比例是16%;罚金33万元,占总罚金数的8%,而10月份这个比例是16%。较10月数据来看,罚单数的比例有所下降,罚金的比例也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