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保险公司罚单汇总 人民财险被处罚金额达149万
2016-11-14 15:42:09
来源:中金在线综合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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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在线整理统计,从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2016年10月1日至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保险公司共领到91张罚单,累计罚金817.7万元,而9月份53张罚单、累计罚金303.4万元。可见,罚单、罚金较上月均显著增加了,累计罚金增加514.3万元,超过一半。
受罚单数前三VS受罚总额前三
受罚单数VS受罚总额——中国人民财险本月罚单、罚金均上前三
从以上两图可以看出,10月份受罚的险企中:罚单数量前三分别为中国人寿12张、中国人民财险9张、中国太平洋财险7张;从罚金金额来看,中国人民财险149万元、中国人寿138万元、中国人民人寿76万元。
9月份受罚的险企中,罚单数量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太平财险8张、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华安财险均4张并列第二、中国人民财险和中国人寿等3张并列第三;从处罚金额来看,信诚人寿49万元、阳光人寿34万元、太平财险27万元居前三。对比9月、10月数据不难发现,中国人民财险连续两月罚单数量均上前三。
此外,10月罚单中,其中个人罚单有61张,保险公司有34张。有3张处罚金额较大:其一,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经保监会报备的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林木综合保险条款承保;将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损失纳入核定损失范围并进行了赔付;对20个农房保险赔案进行理赔时,未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适用于浙江省地区)》第十九条处理。因此,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47万元罚款。
其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存在为达成上级公司银保考核任务,以公司员工名义向高邮市金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向第三人借款及组织公司内部员工筹款等方式投保银保产品等违法行为,遭保监局处以45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银保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行为,因而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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