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高管 富德生命人寿一支公司被罚10万元
        
        
            
            
                关注中金在线:
                
                    -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近日,聊城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任用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职,被处罚款10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聊城中支负责人赵勇、丁锐对上述任用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职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分别处罚款4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klinehk{margin:0 auto 20px;}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